德国公民法》(简称 StAG)规定了个人获得德国公民身份的具体方式。根据生活状况和出身的不同,获得德国国籍的方式也不尽相同。基本的区别在于出生时获得、通过声明获得、通过收养获得或通过归化获得。
通过出生获得:最常见的方式
对于大多数拥有德国国籍的人来说,一切都始于出生。这里有两个重要原则。
最著名的是血统原则。这意味着,如果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孩子出生时拥有德国国籍,那么孩子就自动成为德国人。至于孩子是在德国出生还是在国外出生,最初并不影响其获得国籍。
此外还有出生地原则。该原则适用于父母为外国人但在德国出生的子女。如果孩子出生时,父母中至少有一方已在德国合法居住五年并拥有永久居留权,那么孩子就获得了德国国籍。
一项特殊规定适用于在德国发现的弃儿。最初假定他们是德国父母的后代,这意味着他们被视为德国人。
通过声明取得:一种弥补的方式
为了弥补以前的不平等待遇,例如母亲和父亲之间的不平等待遇,现在只需简单声明即可获得德国公民身份。这主要影响到那些根据以前的法律无法通过母亲或父亲获得公民身份的人。他们的后代也可以从这一规定中受益。
获得公民身份的其他途径
收养
被德国公民收养的未满 18 岁的儿童也可获得德国公民身份。
迟归者
根据《联邦被驱逐者法》的规定,在入境通知书上注明的逾期遣返者及其家庭成员在获得证书后自动获得德国公民身份。
对纳粹不公正行为的赔偿
1933 年至 1945 年期间因政治、种族或宗教原因被剥夺德国国籍的人及其后代有权再次入籍。
归化
入籍是居住在德国的外国人获得德国公民身份的最常见方式。为此必须满足各种要求。在德国居住一段时间并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可以所谓的 "权利入籍",当局也可以酌情决定是否入籍。
作为德国人的待遇
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是通过长期作为德国人对待而获得公民身份。如果德国当局将某人作为德国公民对待超过十二年,例如签发身份证或护照,而该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那么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获得德国公民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