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的基本要求
合法居住地和惯常居住地
入籍的一个关键要求是在德国有 "合法的惯常居所"。这意味着您的住所不仅必须是永久性的,还必须是合法授权的。若要入籍,这两个特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存在。
什么是惯常居所?
如果您不只是暂时居住在德国,而是无限期地居住在德国,那么您就拥有了德国的惯常居所。这是一个您的生活中心在哪里的问题。有趣的是,多次容许的逗留也可确立惯常居所。不过,仅凭这一点还不足以入籍,因为居住地还必须是合法的。
什么是合法居住地?
如果您拥有有效的居留许可,例如居留证,那么居留就是合法的。根据《居留法》(AufenthG)第 60a 条规定的容许居留本身并不被视为合法居留。
如何确认容许逗留或居留许可的期限
虽然宽容居留不是合法居留,但宽容居留或居留许可(庇护程序期间)期间的时间可以计入入籍所需的居留时间。这里的关键几乎总是庇护程序的结果。
庇护程序中的成功案例
积极的决定使居留合法化
您在庇护程序中持有居留许可的时间可追溯为合法居留时间。不过,这只有在您的庇护程序成功结束时才会发生。
哪些决定算成功?
- 被承认为有权获得庇护的人。
- 给予难民地位。
- 给予附属保护。
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从您提交庇护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
特殊情况:庇护后续程序
即使您在随后的庇护程序中只获得了容许居留,这段时间也可以算作合法居留。同样,前提条件是该程序最终能产生积极的结果,例如给予难民保护。
如果庇护申请被驳回会怎样?
如果您的避难申请被驳回,则避难程序期间将不计入合法居留时间。即使您后来因与庇护程序无关的其他原因获得了居留许可,也是如此。
其他形式的合法居留
除正常居留许可外,在其他情况下,您的居留也被视为合法。
虚假证书
如果您及时申请延长或签发居留许可,您的居留可被视为在程序期间获得虚假批准。根据《居留法》第 81 条的规定,这可以通过所谓的虚假证明来确认。
区别于默许的虚构
重要的是要知道,根据《德国民法典》第 81 条第 3 款第 2 句规定的所谓宽容假定并不能算作合法居留。它并不终止居留的非法性,而是以居留的非法性为前提。

